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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 vs 开曼:设立有限合伙企业,你该怎么选?

录入编辑:襄策合规 | 发布时间:2025-07-25
对于许多有跨境业务规划的企业来说,设立一个有限合伙(LP)架构,是开展股权激励、投资控股、境外上市准备或家族财富规划的重要一步。而在注册地选择方面,香港和开曼群岛是最常见的两大选项。两者各有优劣,适合的企业类型与场景也不尽···

对于许多有跨境业务规划的企业来说,设立一个有限合伙(LP)架构,是开展股权激励、投资控股、境外上市准备或家族财富规划的重要一步。而在注册地选择方面,香港和开曼群岛是最常见的两大选项。两者各有优劣,适合的企业类型与场景也不尽相同。

一、法律体系:成熟 vs 灵活

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,拥有稳健的普通法体系与完善的法律基础。自2020年推出《有限合伙基金条例》以来,不仅专为私募基金服务,也为一般企业搭建LP架构提供了法律支持,尤其适用于设立合伙型持股平台、股权激励结构等场景。

开曼群岛同样采用普通法体系,制度灵活,监管宽松,设立流程简单,深受跨国企业、上市公司控股结构设计者青睐。其“注册地透明但股东隐私高”的特点,对某些希望优化控股关系的企业颇具吸引力。

二、税务环境:香港低税,开曼免税

香港实行地域来源征税,仅对香港境内产生的利润征收利得税。且合资格的LP结构可享受利得税豁免,适合有实质运营或在亚洲布局的企业。

开曼则以“零税制”闻名,不征收公司税、利得税或资本增值税,是搭建国际控股平台或境外上市架构的首选地。对于追求全球税负最小化的企业集团尤其友好。

三、投资人或股东偏好:透明度 vs 离岸效率

若企业面向亚洲投资人或计划在港交所等地上市,香港的声誉与合规性优势明显。反之,若股东结构复杂、资本来自多个法域,或未来考虑在美股等市场IPO,则开曼架构的兼容性和操作灵活度更具吸引力。


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并非基金专属,不论是用于投资管理、控股平台还是股权激励计划,香港与开曼都能提供有力支撑。关键在于企业的股东结构、未来规划与税务合规需求。欢迎联系我们,获取专属的注册路径与合规建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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