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外资企业类型与组织架构篇
1. 日本对外资开放的商业实体类型有哪些?
日本外资可选择 6 种核心实体类型,法律属性与适用场景差异明确:
株式会社(Kabushiki Kaisha,KK):类似股份有限公司,需至少 1 名董事和 1 名股东,股东责任以投资额为限,适合大规模投资与融资;
合同会社(Godo Kaisha,GK):有限责任公司核心形式,需至少 1 名董事和 1 名成员,成员责任限于投资额,设立程序简便,适合中小型外资企业;
分公司(Branch Office):外国公司在日本的延伸机构,无独立法律人格,母公司需对分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,适合已有成熟业务的外资企业拓展日本市场;
代表处(Representative Office):仅可开展市场调研、业务联络、品牌推广等非营利性活动,不得从事盈利性业务,适合前期市场考察;
无限合伙(Gomei Kaisha):合伙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,个人资产可用于偿还公司债务,外资参与较少;
有限合伙公司(Goshi Kaisha):含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,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,有限合伙人责任限于投资额,适合特定投资合作场景。
2. 日本外资有限责任公司(LLC,以合同会社 GK 为例)的设立程序是什么?
需遵循 8 大法定步骤,全程受日本法务局及相关机构监管:
公司名称选择:确定符合日本命名规范的独特名称,避免与现有公司重名或违反公序良俗;
董事与成员任命:至少委任 1 名董事(需在日本有注册地址)和 1 名成员,明确双方权责;
准备公司章程:以日语编写章程,明确公司业务目的、注册地址、资本结构、治理规则等核心内容,需所有创始人 / 成员签署;
确定资本化金额:无法定最低资本要求,资本金额需足以支撑拟开展的业务活动;
提交注册申请:向公司所在地法务局提交公司章程、注册申请表及相关附件;
缴纳注册费用:按法务局规定标准支付注册手续费;
获得注册证明:法务局审核通过后,颁发公司注册证明,标志公司正式成立;
完成后续程序:申请公司印章(Hanko)、开立银行账户、向税务当局办理税务登记;若涉及特定行业,需额外申请专项许可证。
3. 日本外资 LLC 的董事、监察人、公司秘书有哪些法定要求?
董事(Director):需年满 20 周岁,在日本拥有注册地址;无国籍限制,外国人可担任;原则上合同会社所有成员均可作为执行董事,履行管理职责;
监察人(Auditor):非法定必备职位,属于自愿设立岗位;负责审计公司财务状况与运营合规性,可由内部成员或外部专业人士担任,权责需在公司章程或协议中明确;
公司秘书(Company Secretary):日本公司法无强制设立要求,无传统意义上的 “公司秘书” 法定职位;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设立行政秘书类角色,负责文件管理、会议组织等行政事务,具体职责由公司内部政策规定。
4. 日本外资 LLC 的发起人(Incorporator)持股后,多久可以转让股份?
无法定最低持股期限限制,发起人可在公司设立后自由转让股权,但需遵守以下规则:
5. 日本外资 LLC 是否要求必须有在地股东(Resident Shareholder)?
不需要。日本公司法未对股东的居住地或国籍设限,外资 LLC 的股东可为外国个人或法人,允许 100% 外资持股,无需搭配日本本地股东。
6. 日本外资 LLC 是否需要在地董事(Resident Director)?
法律无强制要求。外资 LLC 的董事可为任何国籍,无需具备日本居民身份;但需注意,董事需在日本拥有注册地址(用于接收官方文件与通信),确保履职便利性。
7. 日本外资 LLC 的法人代表有哪些资格要求?外国人可以担任吗?
外国人可担任法人代表,需满足以下法定条件:
8. 可以通过境外免税天堂控股公司成立日本子公司吗?
可以。日本法律允许境外免税天堂控股公司在日本设立子公司(如 KK 或 GK),无明确禁止性规定;但需确保控股公司为真实运营的商业实体,遵守日本《外汇及外国贸易法》(FEFTA)及相关税务法规,避免因避税目的被认定为 “壳公司”,引发税务调查或合规风险。
9. 日本外资 LLC 设立有哪些突出特点?
100% 外资持股自由:允许外国个人或法人完全控股,无需日本本地合作伙伴,决策权独立;
有限责任保护:成员 / 股东责任限于其认缴的资本额,个人资产与公司债务分离,风险隔离效果明确;
管理结构灵活:可根据业务需求设定董事会或单一董事制,董事与成员权责可通过章程灵活约定;
无最低资本要求:注册资本金额由企业根据业务需求自行确定,无需满足法定最低标准;
设立程序简化:核心流程集中在法务局注册,文件要求清晰,审批效率较高;
税务合规要求严格:需遵守日本税法规定,及时办理税务登记与申报,建议提前规划税务架构。
二、行业准入与投资限制篇
10. 日本对外商投资的行业与产品,是采用正面表列还是负面表列?
日本未采用明确的正面表列或负面表列制度,对外资总体持开放态度,核心监管依据为《外汇及外国贸易法》(FEFTA):
一般原则:多数行业对外资无准入限制,欢迎外国资本与技术进入;
监管重点:基于国家安全、公共利益等因素,对特定行业的外资投资实施 “事先通报” 或 “审批制”,但无统一的行业限制清单;
国别待遇:对所有国家投资者适用统一监管规则,无差异化限制政策。
11. 日本是否有禁止外资投资的行业?外资限制投资的行业有哪些?
日本无明确的 “禁止外资投资行业清单”,仅对部分敏感行业实施准入限制:
允许投资行业:贸易、制造、服务、科技、物流等绝大多数行业对外资完全开放,无持股比例或资质限制;
限制投资行业:国防相关产业、核能、航空、电信、广播、金融等行业,需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或许可,部分行业可能对外资持股比例或董事资格有特殊要求;
核心原则:限制措施主要基于国家安全与公共利益,而非单纯排斥外资,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可依法进入。
12. 日本限制外资投资的方式有哪些?是否设置最低资本额、外资最高持股比例?
日本对外资的限制以 “行业许可 + 事前监管” 为核心,无普遍适用的资本或持股限制:
特定行业许可:金融、电信、制药、广播等特许行业,需获得对应监管机构(如金融厅、内阁府、厚生劳动省)的许可证;
事前通报 / 审批: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(如国防、核能),外资投资需向日本政府提交事前通报或申请审批;
土地取得限制:外国投资者购买或租赁涉及国家安全的土地(如军事基地周边、战略基础设施附近),需获得相关部门批准;
无普遍资本 / 持股限制:无法定最低资本要求,外资持股比例一般无上限,仅特定行业可能在许可条件中设置专项要求。
13. 日本的特许行业有哪些?与允许、限制外资投资行业的区别是什么?
主要特许行业(需专项许可证):
金融服务:银行、证券、保险等,需获得金融厅许可证;
电信业:提供电信网络或服务,需获得内阁府许可证;
制药与医疗器械:生产、分销或销售药品、医疗器械,需获得厚生劳动省药品医疗器械审查机构(PMDA)许可证;
广播业:运营电台、电视台、有线电视,需获得内阁府许可证;
核心区别:
允许投资行业:无许可要求,外资可自由进入,无需专项审批;
限制投资行业:需满足特定监管条件(如资质、持股比例)并获得批准,限制核心为 “合规准入”;
特许行业:核心限制为 “许可证资质”,无论外资还是本地企业,均需具备相应条件并获得许可后方可经营;
禁止投资行业:无明确清单,仅通过 “国家安全审查” 排除危害公共利益的外资投资。
三、文件认证与银行开户篇
14. 设立日本外资 LLC 需认证的投资相关文件有哪些?对不同国家的文件是否有差异?
需准备并认证的核心文件包括:
公司章程:明确公司名称、地址、业务目的、资本结构、治理规则等,需日语编写并签署;
资本证明:银行对账单、金融机构信函等,证明资本金来源与可用性;
投资者信息:股东 / 成员的姓名、地址、国籍、持股比例,涉及股份转让的需提供股东协议;
董事与法人代表信息:拟任董事、法人代表的姓名、地址、资格证明文件;
公司注册表格:法务局标准注册申请表,按要求填写完整;
身份证明文件:董事、法人代表、股东的护照副本(非日本居民)或居民卡副本(日本居民)。
不同国家投资者的基础文件要求一致,仅非日语文件需额外提供认证翻译件,部分国家因双边协定可能简化公证流程。
15. 投资相关文件的认证程序是什么?对不同国家是否有差异?
文件认证需遵循 5 步核心流程,不同国家因是否加入海牙公约存在程序差异:
文件准备:整理上述核心文件,确保内容完整、签署规范;
公证:在投资者所在国由合格公证人对文件真实性进行公证,加盖官方印章;
政府机关认证:经公证的文件需提交投资者所在国外交部或指定政府机构进行认证;
领事认证:若日本与投资者所在国无互认协议,需在日本驻该国大使馆 / 领事馆办理领事认证;若为海牙公约成员国,可凭海牙认证替代领事认证;
翻译:非日语文件需由日本认可的翻译人员翻译成日语,确保译文准确合规。
不同国家的差异主要集中在 “政府认证” 与 “领事认证” 的具体要求,核心认证逻辑统一。
16. 日本外资 LLC 的资本金到位与银行开户的先后顺序是什么?
遵循 “资本金准备→公司注册→印章申请→银行开户→资本注入” 的逻辑,具体流程:
资本金准备:确定资本金金额,投资者准备相应资金;
公司注册:向法务局提交注册文件,完成公司设立并获得注册证明;
申请公司印章:在当地市政府办公室申请注册公司印章(Hanko),作为法律文件生效的重要凭证;
银行开户:凭公司注册证明、印章注册证明、董事 / 授权签署人身份证明等,向日本本地银行申请开立公司账户;
资本金注入:银行账户开立后,将准备好的资本金注入该账户,完成资本到位。
注:注册完成前若需临时存入资金,可使用董事个人日本银行账户过渡,注册完成后转入公司账户。
17. 设立日本外资 LLC 银行开户时,KYC(认识你的客户)规定通常有哪些?
银行 KYC 审核核心围绕 “身份真实性” 与 “业务合规性”,需提供以下文件与信息:
公司层面文件:公司注册证明、公司章程、印章注册证明、业务活动描述;
股权与治理文件:股东 / 成员名单、持股比例、董事与授权签署人名单及身份证明;
个人身份证明:董事、授权签署人、主要股东的护照 / 居民卡、地址证明(如水电费账单、银行对账单);
业务相关材料:商业计划书、资金来源说明、预期交易模式与交易量;
其他补充文件:银行要求的其他合规材料(如行业许可证复印件、股东资金证明)。
18. 银行开户时会要求必须有日本在地董事吗?
无法律强制要求,但部分银行可能有内部政策:
多数银行无强制要求,仅需提供董事的注册地址(可委托日本注册地址服务);
部分风控严格的银行可能要求有日本在地董事或本地代表,作为账户合规联络人;
建议措施:开户前与目标银行明确要求,若银行有相关要求,可委任日本本地专业人士担任名义董事或联络人,签订正式委托协议。
19. 银行开户时会要求外国法人代表亲自出席面试吗?
取决于银行政策:
部分银行要求外国法人代表亲自到银行网点参与面试,核实身份与业务真实性;
部分银行支持远程面试(如视频会议),或允许授权日本本地董事 / 代表代为出席,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;
注意事项:开户前需与银行确认具体要求,提前准备身份证明、业务说明等材料,确保面试顺利。
四、派驻人员证件与地址篇
20. 日本外资 LLC 可以投资身份派驻人员来日本吗?相关证件申请条件、文件及程序是什么?
可以,投资身份派驻人员(如高管、技术负责人)需申请工作许可、签证与居留证,具体要求:
21. 日本外资 LLC 可以非投资身份派驻人员来日本吗?相关证件申请要求是什么?
可以,非投资身份派驻人员(如普通员工)需按职位类型申请相应证件:
证件类型:根据技能水平与职位性质,可申请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签证、特定技能签证等;
申请条件:
公司提供雇主担保;
具备职位所需的技能、资格或工作经验;
薪资水平符合日本同行业标准;
所需文件:与投资身份派驻人员一致,包括 COE 申请材料、签证申请材料、居留许可申请材料;
申请程序:相同于投资身份派驻,由公司申请 COE,个人凭 COE 办理签证与居留卡;
国别差异:不同国家公民的签证审批周期可能不同,部分国家需额外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。
22. 派驻人员证件申请核准与薪资、资本额、营业额有什么关系?
存在间接关联,核心影响申请通过率:
薪资水平:高级管理、专业技术岗位需满足最低年薪 300 万日元要求,薪资越高,签证与工作许可获批概率越高;
公司资本额:资本额充足可证明公司财务稳定性,增强担保可信度,间接提升申请通过率;
公司营业额:稳定的营业额显示公司运营状况良好,证明有能力持续雇佣外籍员工,是移民局审核的重要参考因素;
核心审核标准:最终核准与否的核心是 “职位必要性”“人员资质匹配度”,薪资、资本额、营业额为辅助证明材料。
23. 日本外资 LLC 的注册地址与营运地址有哪些规定?
注册地址要求:
必须是日本境内的实际物理地址,禁止使用邮政信箱或虚拟办公室;
需具备接收官方邮件与法律文件的能力,地址信息需真实有效;
地址变更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法务局、税务局等相关机构提交变更申请;
营运地址要求:
可与注册地址相同或不同,需符合当地区域规划与业务性质要求;
若涉及特定行业(如制造、餐饮),需获得对应的场所使用许可;
需具备开展业务的必要条件,确保办公场所的可访问性与功能性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