跨境电商企业可能面临哪些中国税务合规风险?
录入编辑:襄策合规 | 发布时间:2025-06-13根据《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3〕96号)的规定,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出口货物,在符合退税条件时,可以申报增值税、消费税退税。实践中,部分跨境出口电商为了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,采取多种方式变相套取退税款,导致了严重的违规后果。
虚开增值税发票是实践中典型的骗税方式,处罚案例屡见不鲜。在宁波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中,宁波保税区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采用以他人货物充当自有货物、低值高报等方式骗取出口退税。宁波市税务部门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及相关规定,追缴骗取出口退税1590.90万元,不予退税12.89万元。同时,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,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犯骗取出口退税罪,处罚金1630万元;主犯张某某、秦某某犯骗取出口退税罪,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3年(缓刑5年),并处罚金合计1660万元。
我国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66条规定,出口企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,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,经税务机关查证属实的,税务机关有权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,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。因此,若出口企业构成骗取出口退税款的,不仅追缴其骗取的出口退税款,并且面临被处以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。此外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04条规定,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,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,数额较大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一旦涉嫌骗取出口退税,出口企业相关负责人不仅可能需要补缴高额税款、面临巨额罚金的处罚,更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,造成巨大恶劣影响。
此外,跨境电商企业常见的税务合规风险还包括:申报出口退税的备案单证不齐全,商品退运时未能及时提交相应资料证明符合免税条件,逾期未进行税务登记,通过使用个人账户结汇逃税、伪造、变造、隐匿、擅自销毁账簿、记账凭证,偷税漏税等。我们建议从事跨境电商业务的企业对上述违规风险予以高度关注。